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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章 变脸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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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听到金莎这么说,两人都被吓了一跳。

难道宋墨一天就把那首新歌写出来了?

毕晓世和许远都有些惊疑不定,不太敢相信,但还是跟着金莎来到了录音室。

宋墨看见他们进来,也不废话,重新抱起吉他,把词曲谱子递给他们。

「毕老师,许老师,这首歌叫《私奔》,风格偏流行摇滚和民谣摇滚,我唱一遍,你们听听看。」

两人接过谱子坐了下来,还真写出来。

他们此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,只打算听完之后再说。

毕晓世还在想,如果这首歌的质量不行,自己该怎么跟宋墨说才不伤他积极性。

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,前奏响起来了。

他的视线也是聚焦到了歌词上,

「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,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……」

这个歌词很直白,但是宋墨的声音一出来,毕晓世就知道对味了。

摇滚,曾几何时,是一代年轻人的标志。

也算是彼时内地音乐,少数能在质量和深度上,超过港台的音乐类别。

但是,时代在发展,原本勃勃生机的摇滚,自己把自己玩着玩着,又玩成了地下了。

在毕晓世看来,摇滚到了如今这个时候,可以追求愤怒,但是不能只追求愤怒。

只追求愤怒,那么势必要把自己越逼越小众。

但是他的看法不重要,流行摇滚依旧是摇滚鄙视链底端的存在。

好在市场不这么看,随着西城男孩在国内的爆火,充分证明了,不是大家不喜欢摇滚乐了,是不喜欢原本那些摇滚乐了。

什么样的音乐,都有适合它的时期,在千禧年初,流行摇滚和民谣摇滚,无疑就是要比其他的摇滚乐更受欢迎。

「想带上你私奔,奔向最遥远城镇....」许远听着宋墨的声音,他的表情从平静变成了认真,从认真变成了惊讶,此时整个人都酥酥麻麻的了。

「好家夥,这宋墨真是神了。」他这会真是有点服气了,这家伙,随便拿出一首歌,质量就高得吓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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